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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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非真正性身分犯罪,其主体为一般性身分,即满16岁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真正性身分犯罪需特定身分,如贪污、受贿。因此,职务侵占罪不属于真正性身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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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是身份犯,而且是真正身份犯。由于保险诈骗犯具有特殊性,犯罪主体必须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人和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受益人,故非合同当事人或受益人不可能实施此种犯罪,所以是身份犯。

不真正身份犯和真正身份犯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犯罪主体的身份,在不真正身份犯中,犯罪主体身份不特殊也会构成犯罪,而真正身份犯则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特殊身份,比如有些犯罪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普通人有这样行为就不能认定犯罪成立。

逃税罪不是真正的身份犯,逃税罪是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罪,主要还是因为逃税罪指的是行为人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最终的行为都是不履行法律当中所强制性规定的逃税的义务,但是并不是属于真正的身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