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中的自首情节与谅解情况可能对判决产生的影响如肇事者在逃逸过程中有自首情节及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那么在法院裁决中,该因素无疑将作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重要考量依据。

在众多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因醉酒而驾驶机动车发生了追尾事件,且在此过程中并未涉及到任何人员伤亡,那么此类状况一般并不需要提供谅解书。这是由于,若无人员伤亡发生,便无法构成本罪通常认为的交通肇事犯罪。作为应对措施,犯罪嫌疑人只需接受对其醉驾行为应有的刑事惩罚即可,这类刑事案件与其遭受交通事故损害的受害人毫无关联性。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属于重罪,根据《刑法》,刑期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若存在逃逸且情节恶劣的情况,刑期将在7年以上。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认罪态度、赔偿以及自首等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或是自首,都可能获得从轻判决,但缓刑的适用非常谨慎。

对于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通常不适用缓刑。但如能得到受害者及家属谅解,且在审判中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满足其他缓刑条件,也有可能适用缓刑。但具体情况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但自首并获得谅解,其刑期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虑到自首和谅解情节,法庭可能会给予适当减轻。最终刑期需由法院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