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经济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销售假药如何免于刑事

销售假药如何免于刑事

时间:2025.04.03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1.销售假药行为若未达“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可免予刑事处罚,不过要有充足证据证明确实未达该严重程度。
2.销售假药时,若有主动召回假药、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等立功表现,且未造成实际严重危害后果,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可能免予刑事处罚。
3.若是初犯、偶犯,销售假药数量少、价值低,又未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危害,在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条件下,也可能免予刑事处罚,具体要依案件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比如,销售假药未达严重程度,需相关检测报告等证据证明;
有立功表现的,要提供主动召回等具体行为及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相关证明;
初犯偶犯等情况,要结合销售记录等材料判断。
总之,各情形都需依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全面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药店工作期间,销售了一批假药。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批假药销售数量少、价值低。小朱称自己是初犯、偶犯,且该假药未达“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同时,小朱主动召回了部分已售出的假药,积极防止危害结果发生。但执法部门认为小朱仍应受刑事处罚,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有充足证据证明该假药确实未达“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小朱可免予刑事处罚,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等证据。
2、小朱主动召回假药、积极防止危害结果发生有立功表现,且未造成实际严重危害后果,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予刑事处罚,需提供主动召回等具体行为及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相关证明。
3、小朱作为初犯、偶犯,销售数量少、价值低,未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危害,结合销售记录等材料判断,在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条件下,也可能免予刑事处罚,最终要依案件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