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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离婚该怎么分配

时间:2025.03.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80人
律师解析:
婚后房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若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通常会进行平均分割。
比如夫妻二人婚后共同拿出积蓄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这套房子就会平均分成两份,双方各得其一。
2.若是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例如,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男方要给予女方相应补偿。
3.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视作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像女方父母出资给女方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就归女方。
4.要是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按出资比例等情况协商分割。
总之,具体的房产分配要依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同时,小胡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婚后与小静一起还贷。此外,小李父母出资为小李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李名下。现小朱与小丽、小胡与小静、小李与伴侣均面临离婚,各方就房产分配产生争议,都希望能争取到更多房产权益。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的房产是婚后共同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
2、小胡婚前买房婚后与小静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小胡对小静进行补偿。
3、小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李名下,视作对小李个人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归小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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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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