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金计算标准涵盖多方面:
1.
医疗费:
依实际支出算,含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等各项费用。
比如去医院看病,挂号花了多少钱,买药花了多少,治疗过程中的各项花费都要统计在内。
2.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按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无固定收入的,看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若无法举证,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
像个体经营者无法提供近三年收入情况,就按此标准算。
3.
护理费:
依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及期限确定。
比如请专业护工,其收费标准会影响护理费。
4.
交通费:
按
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计。
如打车去医院、转院乘坐救护车等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
依受害人
伤残情况,参考
医疗机构意见定。
7.
残疾赔偿金:
依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
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二十年计算。
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8.
死亡赔偿金:
计算方式类似残疾赔偿金,只是针对因
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与
肇事方小李就人身损害
赔偿金计算产生争议。小朱是个体经营者,无法提供近三年收入情况,在
误工费计算上与小李意见不一。同时,对于护理费,小李认为应按较低标准算,而小朱主张按请的专业护工实际收费算。双方在各项赔偿金计算上分歧较大。
案情分析:1、关于误工费,因小朱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应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应依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及期限确定,小朱请的专业护工收费应作为计算护理费的依据。
3、医疗费按实际支出,含挂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按小朱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费用计。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依小朱伤残情况,参考医疗机构意见定。残疾赔偿金按相关标准自定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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