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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之后再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时间:2025.03.3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13人
律师解析:
1.协议离婚后再签的补充协议通常有效。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便应认定有效。
2.补充协议能细化、补充或修改离婚协议条款,适应双方实际状况。
比如,可就财产分割进一步明确各部分归属、比例,子女抚养方面约定探视时间、方式等。
3.但要是补充协议有欺诈胁迫情况,或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可能被认定无效。
4.总之,协议离婚后补充协议有效性依具体情况判断。
若对其有效性存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依据详细情况,分析协议条款,从法律角度给出准确判断,帮助当事人明晰自身权益与义务,确保协议合法有效,避免后续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后,双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探视问题做了进一步约定。小朱认为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应属有效;但小丽事后反悔,以签订协议时受小朱胁迫为由,主张协议无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后再签的补充协议若为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应认定有效。此补充协议是对离婚协议条款的细化、补充。
2、然而,若补充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况,或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可能被认定无效。小丽称受胁迫需提供证据。若对协议有效性存疑,可咨询专业律师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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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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