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案件的庭审和调解时间是没有固定标准的,一般需要约45个工作日。不过,具体时间会受到地区劳动仲裁机构案件数量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是简单案件,可能很快就能调解成功;但要是复杂案件,就需要更多时间来处理了。

劳动仲裁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在45个自然日内完成。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话,得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还要用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且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15天。这么规定是为了保证调解效率,也能照顾到复杂案件的妥善处理。

在劳动仲裁中,双方调解失败后,仲裁机构一般会在45天内完成仲裁。但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需要经过仲裁委主任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这意味着,一般来说仲裁庭审会在45天内进行,特殊情况下不会超过60天。

根据我国现行仲裁法,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限分为前期和后期,后期涉及时效中止和中断,按相关诉讼法处理。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有约15天的上诉期,期间未上诉则裁决书生效。生效后,胜诉方可持裁决书向用人单位执行。若用人单位拒绝执行,胜诉方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此过程大约需要6个月。因此,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是在裁决书生效后,即上诉期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