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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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需基于有效、合法债权,遵循公序良俗,保护各方利益。转让需保持债权内容不变,涉及主要变更则形成新合同。需经债权人和受让人同意并签署协议,转让人须有相应主体资格及真实意思表示。债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排除个人信赖、特定身份关系或无需承担责任的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对债务人无效,且需按法定程序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当得利指他人非法或缺乏合法依据获得好处,造成经济损失者可要求退还。退还不当利益时,可选择归还原物或折现支付。具体偿还标准和方式取决于行为人意图及原物状况,较为复杂。

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律明确了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关系,即一方因不正当行为取得额外利益,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不当得利者返还其不当得利,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当得利指他人非法或缺乏合法依据获得好处,造成经济损失者可要求退还。退还不当利益时,可选择归还原物或折现支付。具体偿还标准和方式取决于行为人意图及原物状况,较为复杂。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借款依据不足能不能以不当得利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