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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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的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人即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以被判处罚金。

针对您所关注的“帮信罪”(也称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具体涉案流水的判定标准并非是一成不变地设定在100万元这个数字上。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对于该类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涉及到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初犯且积极配合调查、真诚悔过的被告人,法院通常会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帮信罪的交易流水达到了八十万人民币之巨,则可视为严重情节,构成刑事案件,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此类罪犯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对于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单位将被处以罚金,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面临同样的刑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如果还存在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将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