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虚假出资的
挂名股东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公司内部,挂名股东对足额
出资股东有
违约责任。
要补足出资,
赔偿给公司和其他股东因虚假出资造成的损失。
比如,公司因挂名股东虚假出资,运营资金紧张,影响项目开展,挂名股东就得承担后果。
对公司外部
债权人,若公司无法偿债,债权人可要求挂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
不过,若挂名股东能证明已履行出资义务且无过错,或者债权人知道其是挂名股东,可免除责任。
像挂名股东有出资凭证,能证明按规定出资,且无参与公司管理、不知虚假出资情况,就能免责。
总之,挂名股东不能因登记就逃避虚假出资法律责任,得依具体情况承担
民事赔偿等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为公司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公司运营中,因资金紧张导致项目开展受阻,足额出资的股东小李认为小朱构成违约。后公司对外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小胡要求小朱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小朱则称自己有出资凭证,未参与公司管理,不知虚假出资情况,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1、在公司内部,挂名股东小朱虚假出资,对足额出资股东小李构成违约责任,需补足出资并赔偿公司和小李因虚假出资造成的损失,如项目开展受阻的损失。
2、对公司外部债权人小胡,若小朱无法证明已履行出资义务且无过错,就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小朱能证明符合免责条件,则可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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