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车祸处理没有“不受理案件”的固定时间点。
交通事故处理有时效规定。
像人身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不过超三年并非绝对不能维权,只是会有
诉讼风险,比如对方以时效抗辩,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权利人诉求。
2.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处理有期限。
简易程序通常当场或几个工作日内出事故
认定书;
普通程序一般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3.所以,应及时处理车祸相关事宜,防止因时间久产生不必要麻烦。
比如及时与交警沟通,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快速准确作出
事故认定。
同时,要尽快确定
赔偿责任,与对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错过最佳处理时机,导致后续问题增多。
案情回顾:小许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小许因工作繁忙,未及时处理此事。三年后,小许想起此事,打算向小李索赔。小李则以
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
赔偿。此外,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按普通程序处理,因需检验、鉴定,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才制作出事故认定书,小许认为时间过长。
案情分析:1、人身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是三年,但超三年并非绝对不能维权。若小李以时效抗辩,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小许诉求,小许存在一定诉讼风险。
2、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有期限,简易程序通常当场或几个工作日内出事故认定书,普通程序一般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此次交警处理符合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