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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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袭警罪的行为主体主要涉及人民警察。尽管辅警并非法定意义上的人民警察,然而,在其协助实施警务活动的过程中,若遭受暴力攻击,亦可被视为袭警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此类情况,相关部门或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相关罪名对涉事人员进行法律追责。然而,究竟是否构成袭警罪行,仍需根据具体案件情节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严谨判定。

驾驶机动车冲撞辅警的行为涉嫌袭警罪。这是公然的暴力行为,侵犯了辅警执行公务的权益。故意驾车冲击辅警,表明了主观故意和客观施暴,侵犯了公务权。通常会被判定为袭警罪。但在定罪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动机、情节、社会危害和损害程度等因素。

辅警一般不具备袭警罪的主体资格,因为袭警罪主要针对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辅警虽然协助警方工作,但没有独立的执法权,不属于警察身份。然而,如果辅警在警察的指挥下执行任务时遭到袭击,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袭警,应该依法受到惩处。

袭警罪认定:侵扰警察正常执行职务的公权力,对象限于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阻碍警察执法,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负刑责。暴力袭击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极端手段严重危害警察安全者,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对依法执行职务的辅警教员实施暴力袭击,如使用枪械、管制刀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手段,可构成袭警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情节较轻,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具体刑罚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