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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如何进行折抵

时间:2025.03.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109人
律师解析:
1.管制刑期计算方式: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要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了,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刑期计算方式:
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若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刑期计算方式:
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举例来说,若某人被判处管制三个月,先行羁押十天。
由于管制折抵比例是一日折抵二日,那么管制的刑期应减去二十天(即十天×二)。
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先行羁押十五天,因拘役是一日折抵一日,所以拘役刑期减去十五天。
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先行羁押三十天,按照有期徒刑的折抵方式,有期徒刑刑期减去三十天。
总之,不同刑罚的折抵方式各异,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准确计算折抵后的刑期。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先行羁押,后法院判决其管制四个月、拘役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在计算刑期时,小朱与司法机关就刑期折抵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统一按一日折抵一日计算,而司法机关认为应根据不同刑罚的折抵方式计算。小朱先行羁押管制期间20天、拘役期间15天、有期徒刑期间30天。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小朱管制刑期应减去40天。
2、拘役和有期徒刑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小朱拘役刑期减去15天,有期徒刑刑期减去30天。不同刑罚折抵方式不同,应依法准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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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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