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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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陪嫁的一套房是女方的嫁妆。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情况来判定: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父母对女儿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二、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非女方家人明确约定这是对女儿的个人赠与,否则一般视为是对夫妻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未明示约定的陪嫁金,无论何时支付,通常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在处理上权利平等。然而,若陪嫁金在结婚前已购置,其性质则视作个人财产。财产归属关键在于支付时间与所有权明确协议的存在。

在婚姻中,陪嫁房不一定算作夫妻共有财产。若婚后赠与人将房产赠予女方但未指明仅赠予女方,则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若赠与人明确仅赠予女方或房产为婚前陪嫁物,则该房为女方个人财产。

在婚姻中,陪嫁房不一定算作夫妻共有财产。若婚后赠与人将房产赠予女方但未指明仅赠予女方,则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若赠与人明确仅赠予女方或房产为婚前陪嫁物,则该房为女方个人财产。

确实需要基于客观事实来具体分析解答。通常而言,若该房产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购入,那么大体上是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假定该房屋系在婚前由父母赠与给子女的,那么这种状况就应当定性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