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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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要素构成为盗窃犯罪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首先,在对象要素方面,盗窃犯罪所侵犯的乃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中的所有权益。此种所有权包含了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诸项权力。其次,就客观要件来看,其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实施秘密窃取大量公私财物或多次进行此类行为。再次,在主旨要素方面,该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已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皆可构成。

盗窃罪的金额认定,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要素。主观上,嫌疑人的动机、累犯情况、故意犯意等都很重要。客观上,财产价值、作案地点时间、手法方式等也会影响盗窃金额。例如,在公共场合或深夜盗窃,性质会更恶劣。被盗物品的类别和新旧程度,也会对金额判定产生影响。

盗窃行为的认定,要综合考虑证据。首先要考察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包括供词、证人证言、行为表现等,这些可以帮助判断嫌疑人是否有盗窃的故意。同时,客观上也需要确凿的证据,比如现场物证、监控录像、受害者陈述以及共犯的供述等,以此来证明盗窃行为的发生以及财物的被盗取。只有在主客观证据都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对盗窃行为进行准确的认定。

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是秘密侵占他人财产,涉及金额达法定标准或多次盗窃;主观要件是行为人明知非法占用他人财物,并希望或放任侵犯他人财产权益。无论是否被发现,行为人应清楚其行为将损害他人财产权利,却仍选择继续并期望或放任此后果。

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客观方面就是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的这个行为,也就是行为人没有经过任何有关机构的允许,私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武装部队的印章盗取使用。而且盗取的必须是武装部队的印章才能够触犯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