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成立有以下几个要件: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进行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会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
借款合同,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债务用途若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像购
买房产、
抚养子女等情况,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投资生意等。
要是能证明债务没用于这些方面,一般就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一方借款用于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基于夫妻家庭身份关系:
因夫妻家庭身份关系产生的债务,通常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排除其他特殊情况。
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他人
担保产生的债务,若没有
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认定夫妻债务是否成立要综合考虑这些要件,以此准确判断债务性质和责任归属。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小许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10万元,
借条上仅有小许一人签字。借款后,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该债务,小丽称对此借款不知情,且小许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不应算夫妻共同债务。小胡则认为,此借款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丽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案情分析:1、判断夫妻共同债务需考量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本案中小许单独签字借款,小丽未共同签字且事后未追认,缺乏共同意思表示这一要素。
2、需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若小丽能证明借款未用于买房、养孩子等共同生活,或未用于共同经营,一般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家庭身份关系产生的债务通常算
共同债务,但本案有争议,需进一步查明情况准确判断债务性质和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