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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一定要做鉴定吗

时间:2025.04.11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1284人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是否需鉴定得看具体情形。
若医患双方对事故认定有分歧,一般要做鉴定,医学会会组织专家进行,很具权威性,能明确责任与赔偿等。
要是双方对事故认定能达成一致,或者事故情节轻微,可协商解决赔偿等问题,就不一定非要鉴定。
总之,是否鉴定依实际情况定。
有争议时鉴定利于分清责任,能协商好则可不鉴定。

案情回顾:

小郑在某医院接受治疗后,身体出现不适状况。小郑认为这是医院的医疗事故所致,而医院方面坚持自己的医疗行为并无过错。双方对于此次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产生了严重分歧,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于是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当医患双方对事故认定存在分歧时,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本案件中,小郑和医院对是否为医疗事故意见不一,符合需要鉴定的情形。
2、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的鉴定具有权威性,能够明确责任归属和赔偿等问题。通过鉴定,可以为双方解决此次纠纷提供专业依据,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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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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