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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香烟未销售是否构成经营未遂

时间:2025.03.2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08人
律师解析:
1.非法经营香烟未销售的情况,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未遂形态。
法律规定,像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情形,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即便尚未实际销售香烟,但只要实施了非法经营香烟的行为,就已满足该罪构成要件
2.在司法实践里,对未遂的认定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比如犯罪情节,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
要是情节严重,就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的情节包含非法经营的数量,数量较多往往情节更严重,社会危害性也更大。
3.总之,非法经营香烟未销售通常构成经营未遂。
不过具体情况要依据实际案件判断。
不能仅依据未销售这一点就简单定论,要全面分析各种相关因素,才能准确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情回顾:

小许未取得香烟经营许可,购入大量香烟准备售卖。然而,在尚未售出香烟时,就被执法部门查获。小许认为自己还未卖出香烟,不构成犯罪。但执法部门认为其行为已涉嫌违法。双方就小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经营未售香烟属于经营未遂形态,小许虽未卖出香烟,但实施了购入准备售卖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部分构成要件。
2、司法实践中认定未遂需综合考量情节、数量、危害性等。若小许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定为犯罪;若情节严重,则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依据实际案件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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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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