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审判人员若与案件
当事人或其
诉讼代理人是
近亲属,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自行回避。
要是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像有经济利益关联,也需回避。
与当事人、
代理人有同学、朋友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同样要回避。
若审判人员未主动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
回避制度能保障司法公正,排除不当干扰。
案情回顾:小郑
起诉小李的
合同纠纷案件在
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小郑发现审判人员小胡是小李的大学同学,且两人关系密切,小郑担心这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小郑认为小胡应该回避此案的审理,而小胡则觉得自己能保持公正,无需回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同学关系且影响审理的,应自行回避。在此案中,小胡与小李是关系密切的大学同学,存在影响公正审理的可能性,符合回避情形。
2、若审判人员未主动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小郑发现小胡与小李的关系后,有权申请小胡回避,以保障司法公正,排除可能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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