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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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涉案行为人的供述及辩护解释、受害者的陈述、见证者的证词以及相关物品证据(包括实体证物和书面材料两类)都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实体证物包括了作案工具(例如刀具、匕首、斧头、木棍、铁棒等)血衣、现场遗留物品等;而书面材料则包括了电话通讯记录、书信往来、便签纸条、借款凭证、收据、病历报告、医疗诊断结论等。

在进行医疗救治方面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因未能正常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收入减少部分,这其中涵盖了医疗服务费用、误工酬劳补偿、护理开支、交通运输费用、旅馆住宿费用、病患在医院内的膳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等多个领域。

故意伤害罪与伪造证据罪的合并量刑问题关于伪造证据罪的定罪及量刑原则,以下详细叙述如下:首先,对于伪造证据者,若其情节严重,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次,若涉及到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则会对他们实行从重处罚。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怂恿、协助当事人制造虚假证据,且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并非仅仅要求有证人存在,更为关键的是,如果有证人的话,他们理应站出来作证,因为这属于每一位公民所肩负的法律义务。作为证人,他们有义务出席法庭并进行证言陈述,或者直接将证词呈交至法庭之下由法官当场宣读。在审查罪名是否为有意为之方面,举证责任主要落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这两方身上。若有证人证实罪犯没有犯故意之罪,检察机关便有义务举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足以否定该证人证言的情况。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要求有哪些在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所需的证据上,我们主要关注四个方面:首先是犯罪主体方面的证据,这部分证据将用来明确犯罪嫌疑人和其基本身份信息。在这个范畴下,本罪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且需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满14周岁但尚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如果他们实施了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那么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