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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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的既遂处罚根据情节不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情节严重者,如造成严重健康损害或涉及其他重罪,刑期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需罚金。恶劣手段致死或极其严重犯罪,最低刑期十年以上,可能无期徒刑,且有高额罚金和财产没收的风险。

(一)犯罪主体需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行为人需明知是毒品,并故意进行走私、贩卖等活动。(三)侵犯的是国家毒品管控法规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实际行为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和非法制造毒品。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生产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毒品原料及配剂,情节恶劣者,将受刑法惩处。轻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极其严重者,判七年及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处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情节轻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必缴;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七年以上重刑,且可能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