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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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其父母有法定抚养责任。抚养费数额依据父母收入,一般为稳定收入者月收入20%-30%,无稳定收入按总收入或行业平均计算。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特殊情况可调整抚养费。双方可协议由一方全责抚养,但须确保孩子基本需求。赡养费应定期支付,经济困难时协议可能无效。

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其父母有法定抚养责任。抚养费数额依据父母收入,一般为稳定收入者月收入20%-30%,无稳定收入按总收入或行业平均计算。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特殊情况可调整抚养费。双方可协议由一方全责抚养,但须确保孩子基本需求。赡养费应定期支付,经济困难时协议可能无效。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可以作为离婚后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考虑条件。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子女刚出生父母就离婚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一般而言,刚出生的孩子还在哺乳期,对母亲的依赖性更大,母亲的作用相对而言是比较大的,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在离婚事件中,父母给予孩子的资金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该将其视作子女个人的资产,这点需要明确区分。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名下的储蓄应当依法确认为他们个人所拥有。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只有夫妻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将这些概念混淆不清。所有权人对于自身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