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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要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25.03.2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87人
律师解析:
1.律师去会见时,得带上自己的律师执业证,还有律师事务所开的证明呢,同时也不能少了委托书等那些相关的证件哦。
2.会见的时候,一定要尊重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可不能教唆他们去隐瞒事实或者说假话哦。
3.绝对不能给犯罪嫌疑人传递那些违禁的物品,也不能传递和案件没啥关系的信息呢。
4.和犯罪嫌疑人交谈,就得围绕着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这些合法的范围来,可别去涉及其他敏感或者违法的话题。
5.要特别留意会见的时间和场所规定,可不能违反看守所的相关制度。
6.要是发现犯罪嫌疑人有自杀、自残这类的危险倾向,得赶紧告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呢。
7.会见结束后,要老老实实地向委托人反馈会见的情况,像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态度之类的都得说清楚。

案情回顾:

律师小李接受委托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小朱。小李准备证件时,遗漏了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会见中,小李与小朱交谈超出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范围,还因疏忽未留意小朱有自杀倾向。会见结束后,小李未向委托人小静如实反馈小朱情绪低落等情况,引发小静不满。

案情分析:

1、小李会见时未带齐律师事务所证明,违反了会见需带齐相关证件的规定。
2、其与小朱交谈超出合法范围,违反了不得涉及敏感或违法话题的要求。
3、未察觉小朱自杀倾向,未及时告知看守所工作人员,未尽到应尽责任。
4、会见后未如实向委托人反馈情况,损害了委托人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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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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