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死亡赔偿金方面,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依据,计二十年。
六十岁往上,每增一岁减一年;
七十五岁及以上,则按五年算。
2.
丧葬费呢,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以六个月的总额来计算。
3.被
扶养人生活费,限于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
4.
精神损害抚慰金,得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等情况来确定。
具体的
赔偿数额,得综合
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才能确定。
案情回顾:小胡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
家属与责任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争议焦点集中在各项
赔偿金额的计算上,责任方认为死亡赔偿金应按农村标准计算,家属主张按城镇标准;对于丧葬费计算方式双方也有分歧,同时在被扶养人生活费认定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上,双方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1、死亡
赔偿金计算,需明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规定年龄对应计算,六十岁以上及七十五岁以上计算方法不同。
2、丧葬费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计算六个月总额。
3、被扶养人生活费限于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按相应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需综合事故严重程度、
责任认定及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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