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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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若犯罪嫌疑人犯有故意伤害、强奸等罪行,法院将进行数罪并罚。也就是说,对于犯罪嫌疑人犯有两罪及以上的情况,法院会分别对其罪行进行定罪量刑,然后按照法定原则将这些量刑综合起来确定最终的刑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会全面考虑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确保判决的公正。

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中,常常会出现数罪并罚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还伴随着故意杀人、伤害、强奸或者非法拘禁等严重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不同的法律利益,因此需要分别进行定罪量刑。虽然拐卖妇女儿童罪有其特定的刑事规范,但是当它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存在时,每种行为都应该被独立评估,最终再进行合并处罚。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无法准确回答,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由人民法院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以上自行裁定的,因此最终的服刑期限应当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为准。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