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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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偿还房屋贷款后的产权分割计算方式现行的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如下:增值部分等于丈夫或妻子对房屋的共同偿还贷款部分除以该房屋的总购买价格乘以离婚时尚未完全支付的所有款项以及相当于该房价的收益。换句话说,这就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累计的共同还款部分或增值部分,它等于夫妇双方针对实际购房总额的共同还款部分,再除以实际的房屋总购买价格,最后得出离婚时候的实际房屋市场价值。

在我国,关于夫妻一方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法律有明确规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贷款是为了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贷款超出了这个范围,而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无法证明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志,那么通常会被视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负贷款的分配,通常会遵循公正合理的原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时会将债务和因贷款产生的价值增益都归入夫妻共同资产进行处理。在裁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双方的贡献程度、婚姻的时长以及经济状况等。如果一方在贷款中承担了更高的比重,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这部分的份额也会相应地增加。

在处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需要双方共同签署或事后追认; 2.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但用于家庭日常所需也视为共同债务; 3.若负债超出日常所需,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或双方有共同的意思表示,仍视为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承担的贷款,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综合考虑。比如,房产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虽然是一方还的贷款,但在分割时不能仅依据这一点就判定房产归属于还贷方。要全面考虑双方的投入、婚姻的时长、经济实力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进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