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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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说的不对。故意伤害罪的情节轻微者,即使未能具体产生实际损害后果,也不应该免除法律制裁。这是因为,即使没有实际损害,但是伤害他人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应该的,不能因为没有造成实际后果就从轻处理。如果确实给他人带来了某些损害,也不应该减轻刑罚,因为这是犯罪行为的后果,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中止犯体现出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的自我主动放弃或切实成功阻止犯罪结果得以酿成之主观愿望,这是一个好的表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主观恶性相对于普通侵犯者更为轻微。无论如何,故意伤害罪都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按照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故意杀人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不会获刑;其二、故意杀人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构成要件是: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看情况:其一、故意杀人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不会获刑;其二、故意杀人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具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