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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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已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盗窃案中,帮凶在预备阶段提供帮助可能构成犯罪预备共犯,在实行阶段提供帮助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共犯。对于预备犯和未遂犯,法官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是否构成帮凶犯罪未遂及如何处罚,需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法律规定,盗窃共犯未遂通常酌情从轻处理,但涉及巨额或重要物品及严重情节,应追究刑责。既遂与未遂并存且量刑尺度不同时,按更严规定处罚;同一量刑尺度内,以既遂状态定罪量刑。确保法律公正,严惩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构成盗窃罪的,也应当是按照主犯从轻处罚的,比如说盗窃的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从轻处罚。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怎样判,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盗窃罪帮助犯的未遂比照盗窃罪既遂来进行从轻处罚。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盗窃未遂的如果存在着数额巨大财物为盗窃的目的,或者是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的目标的,都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盗窃帮助犯未遂参照盗窃既遂从轻处罚,盗窃案件之中的帮助反未遂,由于并非是由于该帮助犯主观原因,使得不能盗窃获得他人财产,故此帮助他人盗窃但是由于行为人原因盗窃未遂的,此时刑事处罚的力度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