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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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协调过程中,原告有权选择是否出席,因协调应遵循自愿原则。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能视为自动撤诉。但被告提起反诉时,法院有权缺席裁决。若通知为正式开庭而非协调,原告不出席可能被视为撤诉。

在法院开庭时,若原告未能出席,法院将依法处理。若原告因故缺席且未提前申请,法院有权判定其自动撤诉。若被告提出反诉,原告未按时出庭且未获法庭许可离场,法院将按缺席判决处理。

在法院协调过程中,原告有权选择是否出席,因协调应遵循自愿原则。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能视为自动撤诉。但被告提起反诉时,法院有权缺席裁决。若通知为正式开庭而非协调,原告不出席可能被视为撤诉。

在法院开庭时,若原告未能出席,法院将依法处理。若原告因故缺席且未提前申请,法院有权判定其自动撤诉。若被告提出反诉,原告未按时出庭且未获法庭许可离场,法院将按缺席判决处理。

法院开庭原告没到场可以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当然了,如果说原告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之下,没有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活动,人民法院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按照原告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