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旨在鼓励罪犯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提前获得释放。然而,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和公正,法律对假释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累犯和因严重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由于他们的犯罪记录和危险性较高,不得假释。贪污受贿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减刑后也不能获得假释,这是因为贪污受贿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且这些罪犯的犯罪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难以确保其真正的改造和回归社会。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公正,同时也是对罪犯的一种警示和教育,鼓励他们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争取早日获得自由。

对于曾经受到过严厉惩罚但又再次犯罪的累犯,特别是那些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有组织暴力犯罪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法律明确规定,这些罪犯将被严格排除在假释范围之外。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全和法律的尊严。

假释禁止适用于累犯和犯有谋杀、爆炸、强盗、强制猥亵、毒品、绑架等罪行被判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期徒刑犯需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犯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必须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方可假释。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司法解释不适用减刑条款的情形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不可以适用假释的情况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