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仲裁委调解书具备
申请执行的资格,因其与仲裁裁决书
法律效力等同。
当事人需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
民事诉讼法向有
管辖权法院申请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起算时间分三种情况:
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
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最后一日;
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文书生效之日。
3.在申请执行期间内提出申请且符合规定,法院会依法启动
执行程序,确保调解书的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委出具调解书,明确小丽需在一个月内支付小胡货款5万元。然而
期限届满,小丽未履行义务。小胡在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小丽却称小胡申请执行已过时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仲裁委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法律效力等同,具备申请执行资格。小丽应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支付货款义务,其未履行,小胡有权申请执行。
2、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本案调解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应从文书生效之日起算。小胡在生效后一年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期间内,符合规定,法院应依法启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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