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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伤了医药费谁先垫付

时间:2025.03.04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326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呀,肇事方得先把医药费给垫付了。
咱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要是机动车出了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啦,那保险公司得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要是钱不够呢,就按下面规定来赔:
2.要是机动车之间碰着啦,有过错的那方就得负责赔偿;
要是双方都有错,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3.要是机动车跟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撞上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要是没过错,那就由机动车一方来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那就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要是机动车一方没过错,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要是肇事方跑啦,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就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垫付啦。

案情回顾:

小李驾驶机动车与小胡骑行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小胡受伤。事故发生后,小李未垫付医药费。小胡认为小李作为肇事方应先垫付,小李则觉得需等责任认定后再谈垫付。双方就医药费垫付问题产生争议,小胡将小李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若非机动车无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小胡受伤,小李作为机动车方有责任先行垫付医药费。
2、若后续认定小胡有过错,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小李的赔偿责任;若小李无过错,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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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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