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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无性的婚姻怎么办

时间:2025.03.1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77人
律师解析:
1.法律层面上,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规定不同。
同居无性且未办结婚登记的,双方能自行协商解除
2.曾有婚姻关系现无性时,可先沟通,了解双方对婚姻的态度与期望。
若无法共同生活,可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解除。
3.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作约定,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4.需注意,各地法律程序和要求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曾是恋人,同居一段时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二人同居期间无性。之后,小丽觉得这样的关系没有未来,想解除同居关系,小胡却认为二人感情还在,不想分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此外,小静和小李有婚姻关系,近年无性,二人沟通无果,小静想离婚,小李却不同意,小静不知该如何是好。

案情分析:

1.小胡和小丽属于同居关系,在法律层面,仅同居无性且未办结婚登记,双方能自行协商解除,小丽有权利提出并协商解决。
2.小静和小李存在婚姻关系,无法共同生活时,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小李不同意则无法协议离婚,小静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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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兰律师

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

陈兰律师,法律科班出身,现就职于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她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执业期间,经办过多种类型的民商事案件,例如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离婚纠纷、名誉权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例如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等)、劳动争议方面的纠纷。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也对案件负责到底,争取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在法律顾问方面,每个月定期走访顾问单位,与顾问单位积极沟通,及时为顾问单位避免风险。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会将庭审结果即时反馈给当事人,并根据案件情况补充证据,争取为当事人取得更多的权益。正是秉持着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原则,陈兰律师也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并获得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陈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办理疑难复杂的案件中主动提炼焦点、抽丝剥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每一位客户争取更多的权益。力争成为有深度、有温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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