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两个人分手给的补偿能要回来吗

两个人分手给的补偿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5.03.0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97人
律师解析:
恋爱期一方自愿给另一方的补偿,因基于感情因素,通常难要回,并非法定债权债务关系。
若补偿附条件,约定条件未成就或被撤销,可能可要求返还。
补偿金额大且超恋爱赠与范畴,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可要求返还。
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能否要回分手给的补偿,不确定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恋爱期间,小胡自愿给小丽一笔补偿款。两人分手后,小胡觉得这笔钱数额较大,超出恋爱赠与范畴,便要求小丽返还。小丽则认为这是小胡自愿给予,并非借贷,不应返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恋爱期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补偿,若非附条件,通常难以要回,因其不属于法定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小胡自愿给小丽补偿,在无特殊约定下,本难主张返还。
2、但此补偿金额大且超恋爱赠与范畴时,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小胡可要求返还。法院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