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构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会在受理后的30天内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决定。在这30天内,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离婚申请。如果双方均未反悔,则需要在30天后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领离婚证,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在没有新情况或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第一次离婚诉讼被驳回并生效后六个月内,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这个冷静期是为了让双方有时间思考和和解,避免冲动做出决定。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有重大变化影响了婚姻的继续,原告可以重新申请离婚,但需要充分证明新情况的合理性和紧迫性。

中国法律要求协议离婚需经过30日的程序。首先,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身份及条件进行审核,如一方坚持离婚或关键议题未达成一致,将不予受理。通过审查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需等待30日后才能凭此和离婚协议等材料正式办理离婚证书。

自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向民政局撤回申请,但不得领取离婚证。冷静期结束后,即第31天至第60天,双方需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此规定旨在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同时也确保了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离婚诉讼法定最短期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第一审六个月,可延至一年(特殊情况)。上诉案件审理通常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加三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总体上,最长审理时长可达十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