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咱们打官司就是去被告住的地方那边的法院告他嘛。不过如果被告是个普通老百姓,他家住的地方和他常常待着的地方不一样的话,那就得去他常住的那儿的法院告他了。要是被告是公司或者别的什么机构的话,那还是得去被告住的地方那边的法院告他。所以,要是有人欠你钱不还,被告又是个普通人,你想在他常住的地方告他,那你就得跑到他常住的那个地方的法院去告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地通常为被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然而,若被告为自然人,且其住所地址与日常生活、工作的主要场所并不一致时,该类案件的管辖权将相应转移至被告主要活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法人及其他机构而言,其所属民事纠纷亦需向其注册登记地点或主要经营管理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就民事诉讼而言,其司法管辖权的归属原则上属于被告的住所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因此,若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出借方有权向借款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而,若借款人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出借方可向借款人的经常居住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倘若涉及到多名被告,并且他们各自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则这些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

根据民事纠纷解决程序中的基本规定,法律明确将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首选的受理机构。因此,若借款方未能如约偿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利向借款方户籍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然而,若借款方的实际居留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并不相符,那么贷款方亦可选择向借款方长期生活和居住过的,即其通常居住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在某些情况下,仅有转账记录的话,原告可以向被告户籍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那就以居住地为准。合同履行地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在借贷关系中,还款地或原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