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汉彭律师事务所
杨红梅律师,江苏汉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双学士学位,同时具有高级企业合规师、人力资源法务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另,团队成员拥有研究生刑法学硕士学位,具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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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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