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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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制人身自由不是司法程序的终点,而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之一。其作用是在案件终审前,防止嫌疑人或被告人受到不必要的关押。虽然人身自由受限被解除了,但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仍在进行。在此期间,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取保候审期限已过且案件未结,你得赶紧向执行机关提交解除申请。机关审核确认超期羁押后,会依法解除限制的。要是案件还没完,可能会调整强制措施。在这期间,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案件依法推进。

保释候审不是撤销案件,而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限制其行动自由。在保释候审期间,公安及司法机构可以继续深入调查。如果证据确凿,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件将正式立案,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从法律角度来看,取保候审意味着刑事调查已经开始,针对的是已经立案的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之前,这种措施很少见,因为它只能在涉嫌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适用。取保候审不是定罪的前提,而是侦查阶段为了保障诉讼程序和嫌疑人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宽松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与案底并没有直接关系。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不是直接定罪。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程序,最终被法庭判定有罪并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就会留下案底记录。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有案底,关键在于后续的司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