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诉讼时效抗辩是
当事人在
诉讼中用以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
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抗辩应在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这是因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是
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此时双方已经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如果在这之后才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混乱和延误,影响司法效率。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抗辩也可以在
二审或者再审中提出。
比如,当事人在一审时因不知情等原因未能及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在二审或再审中发现了相关
证据或情况,此时可以提出抗辩。
但这种情况需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总之,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时间较为关键,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把握,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存在
债务纠纷,小李
起诉小胡还款。一审过程中,直至法庭辩论终结,小胡都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一审判决小胡
败诉。小胡不服,提起二审,在二审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一审时自己并不知晓相关时效规定,现发现证据足以支持时效抗辩,要求
改判。
案情分析:1、通常,诉讼时效抗辩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小胡一审未提不符合一般规则。
2、不过,若小胡能证明一审时确实不知情,且二审所提证据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那么二审法院可根据情况对其时效抗辩进行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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