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裁定后,异议成立则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审理,驳回则决定开庭时间。管辖权异议是被告在民事诉讼中对受理法院管辖权提出的质疑。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接受管辖权。除违反级别或专属管辖外,不得以此为由推翻原裁定。

我们坚决驳回该异议。按照法律条款,提出管辖异议应在递交答辩状时开始计算。若在答辩期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当事人选择应诉答辩或提出反诉,则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拥有完全管辖权。然而,若存在违背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接受并采纳该异议。

我们坚决驳回该异议。按照法律条款,提出管辖异议应在递交答辩状时开始计算。若在答辩期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当事人选择应诉答辩或提出反诉,则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拥有完全管辖权。然而,若存在违背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接受并采纳该异议。

如果提出管辖权异议就不会如期进行开庭,法院需要对管辖权异议作出具体的裁定,如果确定管辖权的确存在意义的话,就会交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进行审理。然后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

提管辖权异议多久开庭,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是没有明确的的规定的,此时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如果是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此时我国的人民法院是要在合法的期限内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