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从送达开始算吗
时间:2025.02.1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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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明确为作出之日,并非送达开始算。
仲裁裁决书由
仲裁员签名并加盖
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签或不签。
2.裁决书需载明诸多内容,如仲裁请求、争议事实等。
且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
法律效力。
3.
当事人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
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
综上,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是作出之日,而非送达之日。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小李收到裁决书后认为生效时间应从送达起算,主张自己还有时间寻求其他解决途径,小许则坚称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就已生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李拒绝履行裁决内容,小许遂准备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明确为作出之日,并非送达之日,此为法定规则。
2、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印章,作出即生效,不论当事人是否收到。小李以送达为生效起算点的观点无法律依据。
3、若小李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但不能以此否定裁决已生效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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