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执行异议裁决不满,可提起诉讼。 首先确定诉讼主体,如案外人或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或标的物有异议,可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申请。法院在收到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审查,若异议充分则暂停执行或撤销、纠正执行行为;否则驳回。如对裁定仍有疑虑,且异议与原判决无关,可在裁定送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由执行法院管辖。

对执行异议裁决不满,可提起诉讼。首先确定诉讼主体,如案外人或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或标的物有异议,可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申请。法院在收到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审查,若异议充分则暂停执行或撤销、纠正执行行为;否则驳回。如对裁定仍有疑虑,且异议与原判决无关,可在裁定送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由执行法院管辖。

不服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执行的救济途径是,在收到人民法院裁定书以后的10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执行中止的法定条件,法院不会无故中止执行的。

不服执行裁定的异议申请书应该先写标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正文的内容是请求事项以及对执行裁定提出异议的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必须要根据强制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写,结尾是法院的名称,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

不服执行裁定书申请异议的相关规定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人民法院审查的时间是15天,如果异议申请被驳回,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驳回裁定书以后的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