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仲裁裁决的
强制执行归中级法院管,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院有此权限。
当事人得履行裁决,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
民事诉讼法向法院
申请执行,法院应执行。
2.被申请人能拿出
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六种情形时,经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可裁定不予执行。
包括合同无仲裁条款或事后无书面协议、裁决事项超范围或机构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
违法、证据系
伪造、对方隐瞒影响公正裁决证据、
仲裁员有
贪污受贿等行为。
若法院认定执行裁决违背社会
公共利益,也会裁定不予执行。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
签订合同并约定仲裁条款。后双方
产生纠纷,经仲裁裁决小李应向小许支付一笔款项。但小李未履行,小许遂向被执行人小李住所地的中级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小李却提出,仲裁裁决存在问题,不应执行,称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归中级法院
管辖,小许有权向小李住所地的中院申请执行,法院通常应执行该裁决。
2、若小李能拿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经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可裁定不予执行。本案中,小李称仲裁条款非其真实意思,若查证属实,符合“合同无仲裁条款或事后无书面协议”的情形,法院可裁定不予执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