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时间:2025.02.14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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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仲裁中的
管辖权异议,通俗来讲就是
当事人觉得仲裁机构没权力管特定案子,然后提出来的不同意见。
2.当事人能在
仲裁程序里向仲裁机构说自己有管辖权异议,让仲裁机构审查它的权力。
3.仲裁机构会认真审查管辖权异议,然后给出决定。
要是裁定有
管辖权,当事人就得接着参加仲裁程序;要是没管辖权,就得停止仲裁程序,把案子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4.特别要注意,提管辖权异议得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些程序和条件。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并约定仲裁条款。后因
合同纠纷,小朱向某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仲裁程序启动后,小李提出管辖权异议,称该仲裁机构对本案无管辖权,认为应由另一机构处理。仲裁机构随即受理其异议申请并展开审查。
案情分析:1、小李作为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有权向仲裁机构提出管辖权异议,让仲裁机构审查自身权力,这符合相关规定。
2、仲裁机构有义务认真审查该管辖权异议。若裁定有管辖权,小朱与小李需继续参加仲裁程序;若裁定无管辖权,则要停止仲裁程序,将案子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小李提出异议也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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