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送达回证对方不签怎么办
时间:2025.02.11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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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当
仲裁送达回证对方不签时,可采用留置送达手段。
即受送达人拒绝签收,就把仲裁文书留在其住所,同时邀请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此便算送达。
2.若无法进行留置送达等方式,还能通过公告送达。
也就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送达方式行不通时,发出公告,经过特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3.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形挑选恰当的送达方式,只有这样,才能
保证仲裁程序顺利开展,让法律文书得以有效送达。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向小李送达仲裁文书,小李拒绝签收送达回证。仲裁机构欲采取留置送达,邀请小李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但小李仍不认可送达效力,双方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受送达人拒绝签收仲裁文书时,采取留置送达,邀请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注明相关信息,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即算送达。本案中仲裁机构做法符合留置送达要求。
2、若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进行,还可采用公告送达。但本案已满足留置送达条件,能保证仲裁程序顺利开展及法律文书有效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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