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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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被批准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后,可以进行两次补充调查。这主要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案件真相,完善证据链条。通常,如果第一次补充调查后获得的证据仍不足以定罪量刑,就需要启动第二次补充调查程序。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涉及取保候审的案件都必须经过补充调查环节,具体是否需要,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情况来决定。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措施不允许补充侦查。但特殊情况下,检察院有权将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且次数不超过两次。如果案件不由公安负责侦查,而是由检察院等机构自行侦查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院也有补充侦查权,但也只能进行两次。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案件,补充侦查最多进行两次。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或检察机关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进行深入调查,以补充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如果证据仍然不足,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市、县区域。

刑事立案二次补充侦查后,提交检察院的审查期限一般为一个自然月。对于复杂、重大案件,可延长半个月。若经复查满足起诉条件,检察院有责任移交法院,并在一个半月内提起公诉审判。因此,从提交到获得结果,通常需要大约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不是必须要二次,而是以二次为限,一般补充侦查的时间一次为一个月,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找齐证据,如果超过时间证据也不齐全的,那么就会由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遇到帮信罪补充侦查必须2次吗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