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看守所关押罪犯的时间因案件情况而异。
一般来说,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法院
判决生效后,会根据其刑期等情况,由看守所将罪犯移送至监狱执行
刑罚。
通常情况下,被判处
拘役的罪犯,刑期较短,一般在判决生效后短期内就会被送往拘役所执行刑罚,拘役所也是监管场所的一种。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的,则会移送至监狱执行。
而对于被判处无期
徒刑、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会在判决生效后,送往特定的监狱进行关押和改造。
总之,看守所关押罪犯送监狱的时间并没有固定的期限,而是根据具体的判决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胡因
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决生效后,小胡疑惑自己究竟是该被送往监狱执行刑罚,还是继续留在看守所。看守所方面称,要依据剩余刑期决定去向,小胡认为自己应立刻被送往监狱,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的,则移送至监狱执行。
2、小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需核算剩余刑期,以此确定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还是移送至监狱,按规定依法处理其执行刑罚地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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