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妇女能申请宅基地吗
时间:2025.02.05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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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农村,
离婚妇女通常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农村宅基地分配一般是以户为单位,离婚后妇女若符合以下条件则有申请资格:
其一,离婚后妇女仍属于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这是申请宅基地的前提条件,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对本集体成员的福利保障。
其二,该妇女在原家庭中未分得宅基地,或者虽已分得但因离婚等原因失去了宅基地。
申请宅基地时,妇女需按照村集体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通常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经过村集体讨论通过、上报相关部门审批等环节。
总之,离婚妇女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权利申请宅基地的,这保障了她们的
居住权益和生活稳定。
案情回顾:小丽和小胡是同村夫妻,后二人离婚。小丽认为自己作为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且在原家庭未分得宅基地,理应申请一处宅基地。但村集体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小丽的申请,小丽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首先,宅基地分配以户为单位,小丽离婚后若仍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这是其申请宅基地的前提。本案中小丽具备此条件,村集体不应忽视。
2、其次,小丽在原家庭未分得宅基地,符合申请资格。村集体拒绝其申请无正当依据,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处理小丽的宅基地申请,保障其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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