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夫妻离婚后一年内能否重新起诉财产分割问题的探讨在婚姻解除后的一年期限内,相关人士是享有提出重新分配财产权益的权利。然而,倘若在此期间内达成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并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行为的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诉讼请求将被人民法院坚定且有决断地拒绝。

在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子女的监护权,原告可以向管辖法院申请。但是,这得基于合理合法的理由,比如对方因病残无法抚养、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儿童,或者生活环境对儿童的身心有害等。法院会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然后做出公正的裁决。

在司法程序中,离婚判决后,如果当事人发现有未分配的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子女的抚养权、费用需要调整,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这必须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并且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主张。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被告声称已还清债务但无充分证据,原告可再次起诉要求偿还。若被告否认借贷事实并提供合理理由,法院将调查借贷真实性。原告需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否则法院可能不支持其诉求。

离婚后,如发现对方隐藏、转移或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共同财产,受害方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同样,如离婚协议存在欺诈等违法情况,受害方也有权申请撤销协议并索回权益,但申诉时限也为三年。因此,离婚后的财产纠纷需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