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由谁裁定
时间:2025.02.03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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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
仲裁协议无效的裁定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裁定主体:
仲裁协议无效由人
民法院裁定。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当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时,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一是请求
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二是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2.冲突解决:
若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而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此时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3.提出时间:
当事人若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这是为了确保
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
纠纷。
4.裁定结果:
若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若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则应当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总之,在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方面,人民法院拥有最终的裁定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其中包含仲裁协议。后小朱认为仲裁协议无效,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小李则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双方就裁定主体产生争议,且小朱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法院最终作出裁定。
案情分析:1、关于裁定主体,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存异议时,可请求仲裁委决定或法院裁定,当双方选择不一致时,依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
2、提出时间方面,小朱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不符合规定,这可能影响裁定结果。
3、若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小朱可
起诉;
若裁定有效,双方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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